近年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不法分子编造美好“钱景”,设定多种套路敛财诈骗,诱导投资者坠入陷阱。投资者一旦参与,自己的血汗钱往往会被无情吞噬。投资者一定要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并警惕团伙作案,勿入证券期货投资圈套。
一、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什么?会给投资者带来什么风险?
答: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
二、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
1.看业务资质。证券期货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以免上当受骗。投资者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获准公开发行,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行政许可信息栏目,同时还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查询新股发行的具体信息;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和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经国家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投资者可以登录其网站(www.neeq.cc)查询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挂牌公司有关信息。
2.看营销方式。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要遵守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说法吸引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
3.看汇款账号。一般来说,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达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频繁催款、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
4.看互联网址。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不要登陆非法证券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蒙受损失。
三、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行使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四、过去经常接到推荐股票的电话,现在QQ群、聊天室也经常看到有人推荐股票,我怀疑这些人是骗子,我想了解下现在这些骗子主要通过哪些渠道来骗人的?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本质在于“假”和“骗”。为了能获取非法收入,不法分子可谓是无孔不入,手段不断翻新。其骗人手段主要有:一是群发短信或不断的电话骚扰,承诺高收益,能够以小博大,诱骗投资者不断投入资金;二是不法分子通过设立非法网站甚至假冒合法金融机构网站,招揽会员或客户,以虚假资质和业绩骗取信任,引诱投资者上当;三是不法分子通过博客、股吧、论坛、QQ群、聊天室、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非法活动信息,以夸大宣传等手段吸引投资者参与;四是不法分子通过百度的“推广链接”、门户网站和财经网站,发布非法网站链接或非法活动广告链接,引导投资者浏览,等待投资者上钩;五是不法分子通过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售卖非法荐股软件或利用众筹平台发布非法活动项目等,变换形式传播网络涉非信息,从事非法活动;六是开办“股民学校”,招揽会员或客户,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以收取会费、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投资者收到类似信息或宣传时,应提高警惕,仔细辨别,认清此类信息的骗人本质,以免落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陷阱,造成损失。
五、网络上看到或接到电话声称可以 “维权收费”、“恶意投诉”、“补款退赔”等行骗内容该如何处理?
假维权真诈骗事件在各行各业日益增多,若收到此类信息千万要提高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在非法窃取客户相关信息后,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客户取得联系,谎称受机构委托,以挽回亏损、退还服务费等为由,引诱客户;还怂恿或冒充消费者向行业协会投诉,并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诱导购买所谓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让客户资产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部分迎合此类行骗行为的客户,一时的贪图小利助长了不法团伙的嚣张气焰,最终给自身和家人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别人诈骗,并从中获利可能已构成犯罪行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投资者不可轻信免费推荐黑马、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公开招收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